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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'装死'申请破产逃债,老板要坐牢吗?

核心结论:虚构债务制造资不抵债假象申请破产,构成虚假破产罪。

一、问题提出

公司欠了一屁股债,老板不想还,想了个”主意”:找朋友签一堆虚假合同,虚构巨额债务,把公司账做成资不抵债,然后申请破产。破产一立,债务一笔勾销,公司金蝉脱壳。

这种”装死”逃债的操作,在实务中并不罕见。但很多老板不知道,虚假破产不是财务技巧,而是刑事犯罪。

二、案例回顾

张某元因虚假破产罪、挪用资金罪被提起公诉。

张某元通过承担虚构的巨额债务等方式,造成公司资不抵债的假象,实施虚假破产行为。案件审理中,法院对虚假破产行为的认定及犯罪形态作出裁判。

法院审理认为,公司、企业通过承担虚构的巨额债务等方式,造成公司企业资不抵债的假象,实施虚假破产,符合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规定的,依法以虚假破产罪论处。对于已申请破产等着手实行虚假破产行为,因法院审查发现虚假破产情形等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,未能发生宣告破产等严重损害债权人或其他人利益结果的,依法认定为犯罪未遂。

三、裁判规则

本案裁判规则的核心:虚构债务制造资不抵债假象申请破产,构成虚假破产罪。

其一,手段包括承担虚构的巨额债务、隐匿转移财产、虚构资产负债表等,造成资不抵债假象。

其二,该罪不以”宣告破产成功”为既遂要件。已着手实施虚假破产,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的,构成犯罪未遂,同样追究刑事责任。

其三,虚假破产损害的是债权人利益和破产制度秩序,债权人可向公安机关举报。

四、实务操作

债权人发现债务人公司存在虚假破产嫌疑的,可以这样应对。

第一步,核查破产申请材料。审查资产负债表、债权申报、债务形成凭证的真实性,重点排查异常的大额债务、关联方债权。

第二步,收集线索。虚假合同、关联交易流水、资产转移记录,都是认定虚假破产的关键证据。

第三步,刑事举报。向公安机关报案,说明虚构债务、隐匿资产、虚假破产的事实。同时向受理破产的法院反映情况,请求审查。

第四步,民事追偿。破产程序中发现虚假申报债权的,可申请不予确认;对转移的财产,可主张追回。

五、律师提示

虚假破产罪是悬在”逃债老板”头上的法律利剑。公司经营困难,合法的出路是真实破产、依法清算、协商重组,而非虚构债务、转移资产。

对老板而言,“做假账申请破产”的侥幸心理要不得,一旦被查实,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,还要面临刑事处罚。对债权人而言,发现异常破产申请,及时举报和核查,是保护债权的重要一环。

个案是否构成犯罪,需结合债务真实性、主观故意等综合判断,建议咨询专业律师。

免责声明:本文仅供参考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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糜珺律师

北京德和衡(无锡)律师事务所 · 专职律师

执业证号:13202202210520509

专注公司法律事务:股权架构、合同管理、财税合规、投资并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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