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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板给公家'办事费',算单位行贿还是个人行贿?

核心结论:区分单位行贿与个人行贿,看”单位意志”与”利益归属”,而非行贿款来源。

一、问题提出

企业为了拿项目、办审批,负责人给相关人员送”好处费”。事情败露后,是单位行贿还是个人行贿,直接决定刑罚轻重——个人行贿最高可处无期徒刑,单位行贿最高五年有期徒刑。

区别的关键是什么?是行贿款从哪出的吗?

二、案例回顾

马某某等单位行贿案中,单位负责人实施行贿行为,案件争议焦点是行贿系单位行为还是个人行为。

法院审理认为,对于单位负责人实施的行贿行为,应当注意区分单位行贿和个人行贿。行贿款来源于单位还是个人,不是区分单位行贿和个人行贿的关键因素。两者的区分,关键要看行贿行为体现的是单位意志还是个人意志,谋取的利益归属于单位还是个人。

判断单位负责人实施的行贿行为是否代表单位意志,要注意审查通过行贿获得的利益与本单位业务之间是否具有关联性,如果获得的利益与单位业务没有关联性,则不能认定代表单位意志。

三、裁判规则

本案裁判规则的核心:区分单位行贿与个人行贿,看”单位意志”与”利益归属”,而非行贿款来源。

其一,行贿款来源不是关键。单位出钱但谋个人私利的,仍可能认定个人行贿。

其二,关键判断:行贿是否体现单位意志(是否经单位决策、利益与单位业务关联)、谋取利益归属单位还是个人。

其三,利益归属的认定:违法所得打入单位账户、单位按政策奖励负责人的,认定归单位;打入个人账户未上缴的,认定归个人。

四、实务操作

企业及负责人防范行贿刑事风险,应注意以下要点。

第一,决策留痕。对外业务支出按公司制度审批、走账,保留决策记录,证明单位意志。

第二,合规经营。不通过利益输送获取业务;确需支出公关费用的,走合规渠道(如服务合同、咨询费用),避免”红包式”给付。

第三,涉案应对。被调查时,如实说明行贿背景、决策过程、利益归属,争取单位行贿认定(刑罚显著轻于个人行贿)。

第四,制度建设。建立反商业贿赂制度,规范对外业务往来,从源头防范。

五、律师提示

单位行贿与个人行贿的刑罚差距巨大,定性直接影响负责人命运。“行贿款公司出”并不能保证认定单位行贿——利益归属才是核心。

企业负责人为业务行贿的侥幸心理要不得: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都会追责到个人,只是量刑不同。

涉商业贿赂案件辩护空间大(单位意志、利益归属的认定均有争议余地),涉案应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。

免责声明:本文仅供参考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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糜珺律师

北京德和衡(无锡)律师事务所 · 专职律师

执业证号:13202202210520509

专注公司法律事务:股权架构、合同管理、财税合规、投资并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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